-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丈夫是公务员工资太低 妻子起诉离婚,最终法院调解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11 点击数:44
四川南充市营山县一公务员,与妻子结婚9年来,因妻子不满于家庭经济状况,再加上聚少离多;于今年7月份被妻子诉上了法庭,近日在营山法院的调解下,两人达成了离婚协议。
“闪电”结婚
2005年夏天,25岁的谢某接到爸爸的电话后回家;与何明华相识一月后,两人便闪电结婚。
丈夫是公务员工资太低,妻子离婚是怎么回事?谢某生于1980年,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由于在外忙于挣钱,没有多少机会结识男孩子,这样在外奔波近十年的时间,眼看即将跨入“剩女”行列,急坏了谢某的爸爸妈妈。谢某每次回家,都被爸爸妈妈催婚,看着以前的同学,身边的朋友都相继结婚生子,谢某自己也开始着急起来。
2005年的夏天,25岁的谢某接到爸爸的电话,让其赶快回家。以为家中有急事的她,回来后才知道,父母为她安排了一场相亲。
谢某很快被安排和男孩子见面,对象叫何某,大学文化,是县上某机关公务员。
“当时何某穿着一身西装,体型瘦削,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谢某说,但看到他举手投足斯斯文文,彬彬有礼,又想到他有一个稳定体面的工作,“当时看重父母想法,便没再拒绝。”
此后,两人频频约会,很快便确定了恋爱关系。相识一月后,两人便“闪电”结婚,婚礼很简单,没有宏大的结婚盛宴,也没有温馨甜蜜的蜜月之旅。
聚少离多
矛盾不断聚少离多经常吵架
婚后半年,谢某背上行囊,再次踏上了外出务工的行程。此后,两人聚少离多,一年相聚时间不过10来天。
2008年,谢某诞下一子,儿子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很多欢乐,可是谢某对于这样不痛不痒的婚姻仍然提不起兴趣。何某经常劝说妻子别再出去了,可是每次谢某都说:“我不出去打工挣钱,以家庭经济情况,能行吗?”说得何某顿时哑口无言。儿子出生7个月后,谢某又一声不响地前往了外地。
转眼间,儿子6岁,已经到了上学年龄。何某便打电话给妻子:“告知妻子,孩子快上小学,别在外打工了,回家专心带孩子吧。”谢某一听,吼道:“我不打工,这个家庭靠你一个人能行吗?”两人为此大吵一架。
突然离婚
后来,何某多次打电话央求谢某回家照看孩子,终于谢某表示会慎重考虑,就在何某憧憬一家人团聚,翘首期盼谢某回家的时候,何某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等到的不是谢某的身影,而是一张法院传票。
2014年7月,谢某到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法院起诉,诉请法院调解或判决两人离婚。何某收到法院传票时,怎么也不相信谢某要和自己离婚,在很多人眼里,两人过得很幸福,从不吵架,从不拌嘴,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模范夫妻。
何某拨通了谢春梅的电话问妻子:“怎么回事呀,你真的要和我离婚吗?”谢某坚定地说道:“是的,我要和你离婚。你的工资养不活我。”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两人达成离婚协议,谢某与何某离婚,孩子由谢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