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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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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妻子为和好起诉假离婚 法官知内情巧调解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5-20 点击数:37
因丈夫迷恋网络,整天上网打游戏,对妻子和子女不管不问,不尽家庭义务,对此耿耿于怀的妻子为挽救家庭留住丈夫毅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最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和好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使原、被告和好如初,挽救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男子张某与女子刘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0年3月25日登记结婚,婚后初期二人感情甜蜜过得有滋有味。随着儿子的出生,这个三口之家本应过得其乐融融,却因丈夫沉迷于网络游戏,不务正业,造成近几年来夫妻经常吵架、生气。刘某考虑到孩子尚小,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刘某一直忍气吞声。2014年10月,双方又一次吵架后,刘某便带着孩子回娘家居住。刘某在娘家住了一段时间后,得知张某依然整日待在网吧玩网络游戏,再加上张强迟迟不来刘某娘家接刘某回去,刘某感觉委屈就向法庭起诉要求离婚,以此来吓唬张某来娘家叫自己,并促使张某改邪归正。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了解到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原因在于被告迷恋网络,整天上网打游戏,不尽家庭义务,且原告也不是真心想要离婚,只是以离婚为幌子吓唬吓唬被告。同时考虑到原告需要在家照顾儿子,来往法庭多有不便,办案法官不顾道路泥泞,步行近5公里,将调解现场搬到“农家小院”,在原、被告的家里进行现场调解。承办法官首先向张某讲明刘某起诉只是想吓一吓张某的真实意图,然后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角度对刘某进行了充分的说服教育。被告张某当即表示,自己不该迷恋网络,整天上网打游戏,不尽家庭义务,被告希望原告给被告一个机会,以后好好过日子。刘某看到张某同意与自己和解,并做了保证,自己有了台阶下,便与张某和好。至此,该起离婚案成功调解和好。
该案调解后,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深深地向办案法官鞠了一个躬,感谢法官让他们一家人又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