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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不让探望权伤害了孩子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9

  当父母表现得像个孩子的时候,孩子就不得不承受成人般的痛苦。温州最近一对离婚夫妇由于孩子的探望权问题闹上了法庭,让人看着不由如是感慨。

  在曾经具有婚姻包办传统的国度,婚姻自由无疑值得珍惜。然而,有了婚姻自由的人们,未必就及时拥有了成熟行使这项权利的能力。所以,眼下,相亲的人很多,婚恋的节目很火,离婚率很高,而且越来越高。离婚的自由,相比于父辈即使婚姻再不理想,也将就着过一生,无疑是一种进步。虽然相关研究表明,父母离异对孩子的伤害可能是不可估量的,然而相比于一辈子处在一个争吵不休的家庭,两害取其轻,对孩子来说,或也可算是长痛不如短痛吧。

  然而,没料想,离了婚的父母,依然要变着法子来伤害孩子,比如,为了探望孩子,不惜闹上法庭的。这样的事,绝不仅仅只有这一对离了婚的夫妻,也绝不仅仅只存在于温州。

  表面看来,探望权正如相关法律所解释的那样,是基于血缘关系的权利,是离异的父母向孩子表达爱、单亲孩子感受父母另一半爱的权利。可是,在实际操作上,正如本文开头所提到的新闻那样,无非是不理智的父母自管自的再一次“战争”,任性地借此再一次伤害孩子而已。这些父母,既然认为自己是在“爱”,既然可以以“爱”的名义不惜走上法庭,那么对他们进行“要想想孩子的感受”的说理,只怕没有什么效果。

  我们细看此类探望权纠纷,其中有一个关键点,是有一方不肯遵守约定,比如,不遵守协议好的探望时间,玩失踪,乃至想偷偷带走孩子。因此,可以说是有一方的没有足够契约精神,才致使情况雪上加霜。因此,针对这一个特点,法院如果能够在一方提起中止探望权的申请后,对不遵守约定的一方,及时提出警告,并在警告无效的时候,敢于做出取消探望权的裁决,以构成足够的法律威慑力。那么,对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大有裨益。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早已是老黄历,正如“家庭暴力”已开始被立法规范那样,其实对于探望权纠纷,法院也应当基于儿童权益第一的原则,对此作出更精细更专业的干预。父母不能足够理性,法院就应该促使他们理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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