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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范围分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8-06   点击数:9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范围大致可以划分为4类:
 
  1、公民个人财产。主要有:
 
  (1)公民个人所有的房屋等不动产;
 
  (2)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3)公民的林木、牲畜、家禽;
 
  (4)公民的合法收入;
 
  (5)公民的储蓄存款、生活用品;
 
  (6)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2、公民享有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主要有:
 
  (1)公民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
 
  (2)公民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利;
 
  (4)公民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中的财产权利。
 
  3、公民享有的债权和负担的债务。主要有:
 
  (1)合同之债中能够作为遗产转移的债权、债务;
 
  (2)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损害赔偿的债权、债务;
 
  (3)因不当得利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4)因无因管理而发生的债权、债务。
  4、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有:
 
  (1)公民有价证券中设定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2)公民承包经营所取得的个人收益;
 
  (3)复员、转业军人特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4)因工伤残的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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