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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赠与公证为遗赠抚养协议 老人晚年得保障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0   点击数:6

 

  11月10日,一对老年夫妻来到仪陇县公证处要求办理公证,他们想把现在的住房赠给自己孙子。县公证处变赠与公证为遗赠抚养协议,使老人晚年生活得到保障。

  据了解,两位老人是仪陇县永乐镇人,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不幸在去年得病去世了,后来儿媳妇也改嫁了,只留下一个孙子陪在老人身边。孙子最近谈了个对象准备结婚,但是女方父母说没有房子就不同意这桩婚事,所以老两口准备将位于永乐镇的一套房子赠与孙子。

  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公证处工作人员考虑到老人的年纪,为了更好的保障老人的权益和晚年生活,对两位老人建议到:“赠与公证一旦办理了,再办了房产过户手续,以后就不能撤消了,你们现在都上了年纪了,应该考虑下你们两老以后的养老问题,如果你们将赠与改为遗赠抚养协议就两全其美了。”老人听后,觉得工作人员说的有道理,遗赠抚养协议既维护了老两口的权益也解决了孙子李某某以后结婚用房问题。在同孙子商量后,达成了遗赠抚养协议并进行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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