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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获得女方遗产 照顾大自己21岁女友4年半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7 点击数:18
为获得女方的遗产,今年45岁的赖依照顾了大自己21岁的女友4年半。女友突然终止了口头约定的遗赠抚养协议,赖依最终因证据不足人财两空。
照顾大自己21岁的女友
2009年3月10日,赖依与大自己21岁的单巧珍口头达成遗赠抚养协议,由他负责照顾单巧珍的生活起居及住院期间的全部护理工作,待单巧珍百年之后将其全部财产赠予赖依。
4年半后女友终止协议
之后,赖依尽职尽责地照顾单巧珍的一切生活。2013年8月15日,单巧珍与赖依相处4年半后,她提出了终止遗赠抚养协议,并愿意支付给赖依共同相处期间的抚养费8万元。
答应给8万后来没影了
2013年9月30日,赖依找到单巧珍,要求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而单巧珍却以手头没有钱为由拒绝了。二人之间此前没有书面证据,在征得单巧珍同意的情况下,赖依利用录音和录像的方式,对单巧珍拖欠8万元抚养费的客观事实进行了证据确定。单巧珍一直没有给付赖依8万元的抚养费,赖依为维护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单巧珍支付抚养费8万元。
女友不承认有抚养协议
单巧珍不同意赖依的请求,并称“从未签订过任何形式的遗赠抚养协议”。单巧珍称自己具备独立的生活自理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根本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抚养,而且提出赖依对其从未有过任何抚养行为及经济上的支出。
法院提醒提起诉讼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法院判决】
虽有录音未说欠款原因诉讼被驳回负担受理费
中山法院审理查明,单巧珍与赖依是男女朋友关系。 2013年9月30日,在单巧珍同意的前提下,赖依对单巧珍进行了录音及录像,单巧珍在录音录像资料中明确表示欠赖依8万元钱。法院认为,赖依虽称双方曾达成口头遗赠抚养协议,但单巧珍予以否认。
赖依未能再提供出其他证据。单巧珍虽在录音录像资料中称欠赖依8万元钱,但录音录像内容简单且未说明该欠款发生的原因。赖依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单巧珍欠其8万元债务的形成过程,故赖依称单巧珍欠其8万元债务的事实证据不足。赖依称照顾了单巧珍生活,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单巧珍抚养照顾的具体内容及实际费用支出。双方在录音录像期间是男女朋友关系。
因此,对赖依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依法驳回了赖依的诉讼请求,并由其负担案件受理费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