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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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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兄妹俩争遗产对簿公堂 公证遗嘱助妹妹胜诉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9 点击数:18
阿华与阿丽本是同胞兄妹,却为了父母遗留下来的一处房产闹得不可开交,阿华还将妹妹告上了法庭。
1月8日,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继承纠纷案件,法官根据公证机关的遗嘱公证书判决争议房屋归妹妹阿丽所有。
两兄妹的父母生前系本市一家企业的职工,老两口在火车站附近分得一套两居室福利房,之后又在东风路购买三居室房屋一套。2009年春,年事已高的父母通过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一份,载明夫妻二人百年之后东风路三居室房屋归儿子阿华所有,火车站附近的两居室房屋归女儿阿丽所有。之后几年间,父母大部分时间跟儿子阿华一起生活。2011年9月,父亲因病去世,母亲继续跟随儿子一起生活。2012年,卧病在床的母亲召集亲朋好友,由他人代笔留下新遗嘱,称其百年后火车站附近的两居室房屋归儿子阿华所有。母亲去世后,哥哥认为自己多年来照顾父母,且手握母亲的临终遗嘱,遂要求妹妹阿丽腾出火车站附近的房屋。在遭到妹妹阿丽的拒绝后,哥哥将妹妹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火车站房屋归其所有。
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通过走访调查,认为公证遗嘱是最为严格、最具证明力的遗嘱方式,且效力最高,遂依据生效公证书将火车站附近的两居室房屋判决归妹妹阿丽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