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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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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遗嘱受益人能否继承所有权已转移的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09 点击数:35
【法律咨询】
2014年母亲立了一份遗嘱,将其住房指定由我继承,2015年8月母亲去世后,我准备办理房产过户时发现,母亲遗嘱中处分的房产已于2015年4月赠与姐姐,并办理了过户。请问:我是否还能依遗嘱继承母亲的房产?
【律师解答】
遗嘱视为被撤销,王先生不能依遗嘱继承房产。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本案中,王先生的母亲2014年设立遗嘱,将房产指定儿子继承,2015年4月又将该房产赠与姐姐,并办理了转移登记,王先生母亲的赠与行为已导致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即房屋的所有权已归属姐姐,从法律意义上讲遗嘱视为被撤销,所以,王先生不能依遗嘱继承房产。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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