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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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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收入降低也不能降低抚养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15 点击数:29
【案情简介】
2014年8月4日,2006年出生的小林诉至一审法院称,其父林某与母亲去年协议离婚,约定小林由母亲抚养,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200元。但林某从未按协议给付小林抚养费,小林请求法院责令林某履行协议约定。
林某应诉称,小林诉请过高,自己只愿意每月支付小林抚养费500元。并向法庭提供了林某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材料,证明林某2013年年收入为27572元,月收入为1655元。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林某的收入状况,小林的诉讼请求过高,据此判决:林某每月支付小林抚养费650元整,至其独立生活时止。一审判决后,小林不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审理认为,小林的父母协议离婚,对小林的抚养及支付抚养费标准已作出明确约定,林某则应当按协议约定支付。从2015年2月起,林某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至小林独立生活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