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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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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八旬老汉因天热不开空调 起诉四个儿子不孝索赡养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2 点击数:4
天气炎热,大儿子却不给自己开空调,八旬老汉张某一气之下将四个儿子全部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近日,通州法院对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作出判决。
【基本案情】
张某有四子二女,自两年前老伴儿因病去世后,他轮流住在四个儿子家,由四个儿子负责照料生活起居及医疗费用。提起诉讼的理由,张某说,夏天太热,自己又有哮喘病,需要开空调,但每次在大儿子家住的时候,对方为了省电钱就关了空调。张某一气之下就搬到小儿子家居住。
对于父亲的指责,大儿子感觉哭笑不得。他说,因农村的电压不稳,夏天用电量大时,总会跳闸。但老父亲就认为儿子抠门,不舍得花钱。“我多次向老父亲解释,但他根本不听。”其余三个儿子表示,因父亲年事已高,又患有哮喘病、肺气肿和糖尿病,出行必须靠轮椅。故三人同意继续按照原来的赡养模式,由四兄弟轮流照顾老父亲三个月。
【法院判决】
最后,法院判每个儿子每月支付张某100元。鉴于张某已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判四个儿子轮流将老父接到家中,三个月为一周期。四个儿子平摊父亲今后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