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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立法对形成抚养关系所需时间并无限制性规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12-23   点击数:19

  【基本情况】

  1980年5月,王某某(男)与黄某某(女)结婚,黄某某系再婚,其与前夫所生女儿黄某萤时年17岁,随其与王某某共同生活,知道黄某萤结婚。1999年黄某某死亡,2000年王某某因想再婚,与黄某萤关系恶化。2002年,王某某起诉要求解除其与黄某萤的继父女关系。法院最后认定翁某某与黄某萤是形成扶阳罐的继父与继女关系,并判决解除双方之间的继父与继女关系。

  【律师点评】

  本案中,继父王某某对继女黄某萤有抚养事实,到黄某萤成年时,抚养事实仅持续了1年,这种情况下,王某某与黄某萤是否算作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呢?如果抚养1年考研认定形成抚养关系,那么,再短一点,抚养几个月,是否也可以认定形成抚养关系呢?目前确定难以做出明确回答,因为现行立法对形成扶阳罐所需时间并无限制行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要根据具体案情,结合诉讼请求与权利义务的对等性,来做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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