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财产公证有什么作用?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29 点击数:12
财产公证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一、有利于夫妻双方良好感情的维系
由于在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中的一方也会在心里产生压力,即使是有钱了也不至于大手大脚,因为他(她)知道,如果这样做,很可能导致离婚,而在失去这段感情的同时,在经济上也不可能得到对方更多的好处。所以,在这样一个压力下,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有利于夫妻双方齐心共创美好家庭。
二、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对情侣贫富悬殊且认识的时间也不长,那么,在结婚时,为了防止经济条件差的一方是为钱而来跟富裕的一方结婚,在婚前办理财产公证将是非常理性的做法。一旦将来发生争执,感情破裂,就不会为财产问题争吵,也不会使富裕的一方因离婚而失去过多的婚前财产。
夫妻互敬互爱,同甘共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然而在现代社会,这是理想主义,它看完美,而实则隐藏着矛盾和纠纷。这样的一纸公证,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婚姻发生裂变时,即可按照公证内容,明确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在这个法治社会里,一切都讲究证据。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它可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当然,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双方当事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纠纷问题呈上升趋势。
正是因为大多数的情侣在结婚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想到有一天会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只看到了眼前的幸福,而没有想到将来的麻烦,因此,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去为自己的财产在婚前做一个公证。等到发生纠纷的时候,才发现为时已晚。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对我们中国人来说还是一个比较新鲜的事物,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有助于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四、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
离婚率逐年上升,而且大多涉及到财产纠纷。在离婚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事人已就离婚达成了一致协议,只是因为无法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而起诉到法院的。
在庭审中,特别是调解阶段,经常看到原被告及其亲属为了争取各自的财产份额而吵得面红耳赤,他们“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因为在法庭上都是讲证据的,因此,在很多时候,有的当事人因为缺乏足够的证据而在财产问题上吃了亏,但是也是毫无办法,因为判决只能依法进行。
进行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不会再为划分财产问题而发生纠纷,也就不需要起诉到法院,由此可见,婚前财产公证,在一定程度上预防了可能发生的财产纠纷,这样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而且有利于社会稳定,还能够减轻人民法院的审判压力。
上一篇婚前财产公证,知多少?
下一篇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