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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有哪些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5-06   点击数:5

  填写申请表格——不得委托他人

  准备好相关材料,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公证处受理审查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确认签名

  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爱情不是一帆风顺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保护自己财产权益的角度出发。许多人认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伤害感情,在感情的道路上,谁都无法想象下面的路是怎么样的。在爱情和现实面前,应该理性。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维护自己财产权益的体现,与感情并不矛盾。假如爱情不长远,婚前财产公证减少离婚处理财产的纠纷。因此,婚前财产公证至关重要。如果您对婚前财产公证还不是很了解,或者遇到其他问题,例如:公证费的收取、有些人很疑惑要不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等,您不妨咨询都律师,他们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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