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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02   点击数:8

  1、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男女,即将进入婚姻的未婚男女因为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方面的问题。

  (2)已婚夫妻,结婚多年的已婚夫妻也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不涉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通常情况,配偶必须要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可能办理此公证事项,因为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管理等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

  2、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3、怎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填写申请表格——不得委托他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2)公证处受理审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确认签名。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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