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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再婚夫妻生育政策2016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27   点击数:984

 

   

        全面二孩在2016年元旦实施后,地方开始陆续出台相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中央与地方的政策一致。二孩放开后,很多政策都有所改变,那么再婚夫妻生育二孩政策是怎样的呢?

  二孩再婚夫妻生育最新政策

  2016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个政策是适用于再婚双方,二婚都换了人以后可以再生育,若是先离婚后复婚生育的,视同初婚,适用初婚的政策。

  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

  我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2016年1月1日当天出生的二孩合法吗?

  “全面二孩”政策一直都是广大市民非常关注的话题之一,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正式通过了本草案,也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么2016年1月1日当天出生的二孩合法吗?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中国修订计生法,“全面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在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同时,修改决定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昨日表决通过的法律修正案,相比21日提交审议的草案,有数处重大修改。

  合法生育均可延长生育假

  原本的人口计生法规定,晚婚、晚育可以享受相应的延长休假或其他福利待遇,修正案草案取消了这一条,要求按该法第十八条规定(即生育两孩)生育子女的夫妻,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但在最终通过的修正案中,该表述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法律委员会在修法说明中指出,修改这一条的原因是“有些常委会委员、代表提出,这一规定不够清楚,容易理解为只有生育两个子女的才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换言之,这一修改可以理解为,生育一个子女,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婚姻法)的,同样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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