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新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规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08 点击数:37
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侵害配偶权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的确立是经过修改后的婚姻法的一大亮点,标志着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笔者拟对该制度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
为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4月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改,补充了新的内容,修改了一些与时代和制度不相适应的部分条款,是婚姻法更趋完善和成熟。
在婚姻关系中,对当事人一方来讲,从对方那里获得人格尊重和不受侵犯,以及受到侵犯时应从社会和国家获得必要救济,这是一个最基本的权利要求,因而它应该得到法律的支持,在法律上被赋予权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婚姻法中确立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不仅完善了现行婚姻法,而且突出了婚姻法尊重人权,保护人权的特色。
呼吁针对重婚纳妾、包二奶、姘居、婚外恋等现象《婚姻法》能够及时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一定会日趋完善,保护弱者,惩罚过错方的立法意图也将得到进一步的实现。在审判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该规定,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