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离婚财产分割 > 夫妻个人财产 > 正文

夫妻婚后也有个人财产,你一定不知道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12   点击数:19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相关法律知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