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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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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办个公证就行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6-02 点击数:1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户籍确定后,如果需要变更,通过法院立案审判,需要几个月才能完成。南京石城公证处提醒有类似情况的市民,还有一种快速的办法,就是通过申请和办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
7年前,张先生和前妻因感情不和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约定7岁的儿子由张先生抚养。不久前,张先生再婚,他与前妻商量后,决定把儿子的抚养权变更到前妻名下,户口也迁过去。可他去公安部门咨询后,才知道需要抚养权变更的法律文书。而通过法院起诉判决,可能需要几个月。
后来,张先生在朋友的建议下,来到南京石城公证处,咨询是否可以通过公证解决此事。公证员详细询问后,为他们办理了抚养权变更协议公证。拿着相关公证文书,张先生顺利将儿子的户口迁到了前妻名下。
据成都市公证处的公证员介绍,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而类似张先生需要法律文书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不过,若孩子已满10周岁,还需征得孩子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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