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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有哪些?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11   点击数:96

抚养权律师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或称抚养义务)的对象,从血亲关系的分类上有四种情形: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受其抚养教育形成抚养事实的继子女。在正常的婚姻关系中,抚养权的归属或责任的归结较少引起争议。只是在夫妻离婚时,基于法律规定的在达成离婚的合意或判决离婚时,必须对财产分割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一并解决的情况下,夫妻间出于不同的考量,现实生活中更多的是出于亲情的考虑,希望能与孩子共同生活。但也不乏为了争取更多的财产,以抚养权的让度为交换。

  而抚养即是一种享受亲情的权利,亦是一种义务。父母除了在物质上需要供养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照料子女,保障子女的生活,使其体格上健康成长外,还应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子女,引导未成年子女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子女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在日常生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管教及保护不当,未成年子女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是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利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独立承担责任确有困难的,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应当负担的义务有:

  (1)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

  (2)照顾子女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

  (4)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

  (5)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子女进行诉讼;

  (7)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享的权利。抚养是指父母在子女的成长过程中,为他们的生活、学习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根据《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遗弃、虐待未成年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离婚,对未成年子女仍应履行抚养义务。但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是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时,父母也要根据需要和可能,负担其生活需要或给予一定的帮助。当然,父母对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法律并不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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