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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01 点击数:32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意味着该继承人不再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分割的权利,但丧失继承权也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那么什么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呢,继承权丧失有哪些特点?下面由律师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什么情形下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1)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应当剥夺其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1)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
(2)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内容;
(3)销毁遗嘱是指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为情节严重。
二、继承权丧失的特点
1、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只要继承人有《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行为之一,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2、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3、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
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4、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