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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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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天价彩礼加重结婚负担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2-29 点击数:41
近来一则“农村结婚彩礼拿称秤”的新闻爆红网络,山东部分农村彩礼拿着秤称,一般百元大钞要达到3斤3两,基本有10多万元。在河北省某地,彩礼也讲究“一动不动”,三金加礼金也要10万起。在河南省开封市,当地的“彩礼”更是达到了15万起的天价,不禁令人咋舌。
当前,一些地方之所以把“彩礼”看得甚重,很大程度上有攀比的心理在作祟。虽然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是地区之间的差异和不平衡仍旧存在,盲目攀比既不能为美好生活开辟道路,还可能伤害感情,得不偿失。同时,“天价彩礼”的背后也凸显出男女比例失衡的社会问题。由于传统社会“重男轻女”的思想,一些地区稀少的适龄女孩被当成奇货可居的“商品”,而适婚男青年却“多如牛毛”,这必然导致“彩礼”水涨船高。
天价彩礼折射出的是极度不平衡的“供求关系”,但人毕竟不是商品,而是有思想、有认知的社会个体,不能因“供求关系”紧张就可以“待价而沽”。金钱的确是婚姻生活的基础,但最牢靠的基础却是爱情,不能因为金钱的介入而忽略了后者。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彩礼”作为我国独特的“婚俗”,作为父母对新人的一种美好祝福,本无可厚非。现代婚姻原本也可融入一定的传统婚俗,关键是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彩礼”,就必须要适可而止、量入为出、量力而行。
要认识到,“彩礼”只能是婚姻的枝叶,真挚的爱情才是婚姻的根本,“求木之长,必固其根本”。“彩礼”与“爱情”孰轻孰重应该不难衡量,男女青年结婚本是件高兴的事,实在不该因“天价彩礼”而变得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