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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解决彩礼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30   点击数:17

  1、结婚不成,彩礼是否需要返还?

  答: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结婚不久就离婚,彩礼是否返还?

  答:一般不可以要求返还,但因支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除外。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实践中,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和返还数额多少需要结合彩礼数额、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夫妻感情破裂原因、是否生育子女、彩礼实际给付人情况等综合判断。

  3、同居期间一方赠与的财物,但是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是否需要返还?

  答:一般而言,价值不大的财物是不需要返还的。实践中,法院处理此类问题比较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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