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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程序怎样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29   点击数:8

  军人结婚程序怎样?军人结婚首先要上交一份结婚报告,填写申请结婚登记表,然后政审函调,开结婚介绍信,准备齐全军官证等证件,即可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一、现役军人和非军人结婚,需要的材料:
 
  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
 
  (2)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
 
  二、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是:
 
  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治审查,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大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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