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并不是抚养权,夫妻离婚争夺的是抚养权,而监护权是因为一方做了不利于子女的事,才会导致监护权的丧失,从而需要变更监护人。那么夫妻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呢?
一、夫妻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民通意见》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说到这里,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变更有三种情况:
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那么,夫妻离婚后,变更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监护人的前提条件;其次,需要有人提起变更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监护人变更的判决。
二、关于如何变更监护人一些其他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该意见还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所以,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孩子的监护人,或者取消对方的孩子监护权。如果确有变更事由,应由法院依法变更。
一般说来,除在特殊的离婚案件中,父母一方有明显的不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时,才较容易确定离婚父母何方适合行使孩子监护权外,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想获得孩子的监护权,且双方情况大体相同适合行使监护权。在此情况下,法院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关于孩子监护权争议的处理。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说起来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现有法律并不完善,所以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果在离婚后想变更监护人,一定要做好搜集现有监护人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这是让法院确信必须变更孩子监护权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