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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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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的财产分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25 点击数:53
【基本案情】
我妹妹与妹夫于两年前下岗,至今二人都没有正式工作,妹夫好逸恶劳,有些不务正业,上个月被我父亲(老丈人)当场抓住与一社会女同宿(因属婚外情),妹妹知道后坚持离婚。男方同意离婚,二人有一子八岁,男方愿意抚养。有一房,男方想要,可是无钱(借不到),但是故意拖延。女方也想要房,也有钱(能借到)。买房时候女方家资助较多(没证据)且结婚时带入财产现金14000元(没有证据)生活过程中已花掉。还有债务5000元,是女方父母的(没证据)。
1、如果女方起诉离婚法院会把房产判给男方吗?(男方抚养孩子)
2、男方没有工作,如果房子判给男方,法院是否会酌情减少男方应给付女方的应得部分?
3、上述没有证据的款项靠会如何处理?
4、对女方来说最坏的判决是怎样?
【法院判决】
1、该房产如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平均分割;如是在婚前一方购买的,应为个人财产,在离婚不进行分割。
2、子女归谁抚养不影响财产分割,不能因为抚养小孩,就多分。
3、《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无证据的主张,法院很难支持。
5、子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如女方有证据男方有第三者,在离婚时可要求精神损害。
律师分析:
该房产如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平均分割;如是在婚前一方购买的,应为个人财产,在离婚不进行分割
如果是婚后财产的话则面临着分割问题,一种可以是一方要房,补偿另一方一定的钱款,还有一种可以是将房屋拍卖后,以货币方式分割。
从小孩的抚养问题上,出于有利于成长孩子成长的角度来看,判给男方显然是不太合适的,在这个问题上应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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