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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性生活可否作为离婚的理由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01   点击数:19

离婚律师

   一、没有性生活或将被认定为残疾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在酝酿一项新标准,而新标准的内容主要是,从现在开始,那些因为没有性生活或找不到对象而不能生儿育女的人可以认定为残疾,相信很多单身狗听到这条消息已经心痛得不能呼吸了。以前就算是不孕不育也没有被视为残疾,然而神奇的是,现在WHO就要改变这个标准,他们建议包括不孕不育在内,把无法找到合适对象或缺少性生活而没有孩子的人同等认定为残疾。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这件事。有没有性生活和有没有性能力不是一个概念,性生活完全是个人意愿,如果不过性生活就是残疾的话,那这个世界也太玄幻了。性无能属于残疾的一种,但没有性生活绝对不可以认定为残疾。没有性生活可以作为导致感情破裂的理由向法院申请离婚,但不能单独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

   二、没有性生活可以申请离婚吗

  法律没有规定多久没性生活可以离婚,但下列情形可以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由此可见,没有性生活不能单独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但可以以没有性生活导致感情破裂为理由向法院申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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