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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涉外婚姻?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20   点击数:3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在哪里办理登记手续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三、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的,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实际操作起来为: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实际操作:去你的市民政局开个或者未婚证明,费用大概为2元,视不同省而定)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3)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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