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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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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海外房产离婚时会判给谁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01 点击数:36
离婚,就涉及到财产的划分,但是往往会碰见一些棘手的事,比如:这一对夫妻的房产在国外,那么能用中国的法律去执行财产分割吗?那应该如何去分割当事人在国外的房产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日前,市人民法院杜桥法庭审理了一起涉外不动产的离婚案件,因为一幢位于海外的别墅,两夫妻的财产分割碰到了"瓶颈”。
蔡某与项某于1997年6月9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双儿女。夫妻双方在波兰共同经营生意,并在当地购买了一幢别墅。但夫妻双方苦于经营生意的同时却疏忽了对婚姻的经营,两人之间的感情每况愈下,蔡某遂于2011年年底返回国内。
今年6月,丈夫到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包括位于杜桥镇的一处房产及位于波兰华沙市的一幢别墅。在财产分割过程中,法官表示,位于波兰的别墅无法在国内进行财产分割,对此蔡某表示很诧异:“我和老公的国籍都没有变,我们在国外的财产为什么就不能在中国分割呢?”
承办法官表示,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在本案中,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幢位于波兰的别墅属于不动产,所以该房产的处理应适用波兰的法律,而我国法院不能对上述的财产进行处理。因此,法院只能对夫妻财产中属于中国的部分进行分割,当事人可以在波兰当地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将房产变卖折现后再归国以中国法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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