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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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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怎样解决协议离婚中存在的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26 点击数:13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那么,如何解决协议离婚存在的问题呢?
1、延长离婚申请的审批期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离婚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相较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审批期显得较短。同时,婚姻登记机关在很短的时间内也难以进行细致全面的审查。
2、适度改革协议离婚登记制度,变形式审查为主为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并重
现行的协议离婚制度属登记制度,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应改为对离婚条件进行适当实质审查。
3、建立法院与民政部门的工作沟通协作机制
法院及时向民政部门通报审理离婚案件发现的问题,法院与民政部门联手开展对婚姻登记人员的法律培训,提高其依法登记的意识和水平。也可以把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纳入人民陪审员队伍,通过参加庭审更进一步了解情况。
4、婚姻登记人员强化对协议内容的审查
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如何依法分割财产,明确债务清偿,抚育费的承担应当合理、合法,并详细审查离婚协议,弥补当事人因法律知识欠缺甚至因恶意离婚而导致协议内容缺漏、违法,纠正离婚协议的错误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