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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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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未登记的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01 点击数:42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根据物权法,对未登记的房产不能取得所有权,那么未登记的房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若能继承,那其中的原理又是什么?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的取得须公示,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依据的是登记。如果新置换房产的所有权并未过户到被继承人名下,那被继承人就还没有取得该套房屋的所有权,继承人就不能将其作为遗产予以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的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由此可见,债权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是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的。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本案拆迁协议中约定的履行标的为单位将新建造的房产置换给权利人,该债权为财产性权利,可以作为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