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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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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何为遗赠扶养协议?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05 点击数:7
何为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遗赠人、受扶养人)与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订立的,以被扶养人的生养死葬及其财产的遗赠为内容的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遗赠扶养协议一经成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
遗赠扶养协议生效后,扶养人应当履行对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在受扶养人死亡后,扶养人得依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取得受扶养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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