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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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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异女嫌抚养费太少遗弃儿子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4-28 点击数:9
夫妻离异,母亲因无力抚养孩子又找不到孩子的父亲,一气之下将只有1岁8个月的儿子遗弃在莲塘街道办。母亲称自己无力抚养孩子,想通过此方式逼孩子的父亲现身,然而未能如愿。迫于媒体和民警的压力,两天后母亲饶某莲终于现身,将孩子接回家。
嫌抚养费太少遗弃儿子
7月22日10时许,一名女子抱着小孩来到罗湖区莲塘街道办事处,到柜台办理业务后,女子将孩子留在办事大厅内。由于过了很久也没见其回来,街道办工作人员拨打女子留下的电话号码。“我不会再回来了,你们把我儿子交给他爸爸吧!”女子说完便挂了电话。
对此,街道办工作人员只好报警。莲塘派出所民警通过电话与饶某莲联系,其称与潘某忠离婚,小轩轩判给了她。而此前潘某忠到莲塘街道办办理了失业证明,她认为由于这张失业证明,法院判决离婚时才会判潘某忠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饶某莲认为,这点钱无法养活孩子,于是迁怒街道办。电话中,饶某莲一直要求民警将孩子送给前夫。此后,民警多次拨打其电话,均无人接听。
女子昨现身接儿子回家
由于联系不到幼童家人,莲塘派出所十几名警察当起了“奶爸”。23日上午,民警通过微博发布寻亲消息,并通过媒体进行报道。
24日16时许,一名女子及其亲友来到莲塘派出所,民警确认其便是饶某莲。正在和警察“奶爸”玩的小轩轩,看到妈妈后欢笑着跑了过去,而饶某莲泪如雨下,一直说:“妈妈没有不要你,妈妈是去给你买东西了。”
面对民警质问,饶某莲哭诉,离婚后,十几万元积蓄被潘某忠骗走,现在住哪都是问题,自己也是没办法才采取极端方式。目前,小轩轩已被妈妈接回了家。
警方表示,饶某莲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遗弃罪,公安机关并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这种遗弃行为是法律不能容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