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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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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借腹生子后怕家庭破裂拒付抚养费纠纷案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0-28 点击数:43
抚养权律师
(一)案例
曹军是一个比较重男轻女的人,妻子只为他生了个女儿,对此一直感到遗憾和闷闷不乐,虽然一家三口也是幸福的,但是总感觉没有满足自己的心愿。看着别人家的儿子,心里更是羡慕之余,又带着深深的遗憾。朋友知道后,悄悄暗示很多网站都有提供借腹生子的广告帖子,可以试试生个儿子。求子心切的曹军一下动了心思,在互联网上认识了外地的一名年轻女子方佳,他们聊得很投缘,并且对此事双方都达成共识。曹军借口出差去了方佳那几次,不久之后方佳怀孕了,曹军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每个月都支付数千元的生活费给她。在这种隐秘的喜悦之下,曹军对自己的妻子有种歉疚感,但是为了生一个儿子,他的喜悦之情渐渐掩盖了这种顾虑,他还是会好好对妻子的。一年之后方佳顺利产下了一名男婴,曹军在方佳生育前后累计支付了16万余元,终于得了个儿子,付出终于有成果了。曹军的心愿达成了,儿子有了,自己家庭也美满,心里不禁乐滋滋。当然只要儿子的母亲不惹事就好。对方佳的感觉到底是怎样的,曹军自己也说不清,这场婚外恋让自己有了儿子,然而现在儿子既然有了,那怎么结束跟方佳这段不为人知的关系呢?曹军面对妻子时,不时有种自责和懊恼,看着自己的女儿和妻子那么温馨的笑闹,曹军心里感到一种满足幸福,同时又害怕自己借腹生子的事被妻子知道,闹得家庭破裂。随着儿子的出生,种种问题便出现了,方佳做一个单身母亲,照顾孩子的辛苦操劳可想而知,没有经济来源,只有每个月曹军给的几千生活费,方佳感觉生活有些吃力,但是一提到钱的问题,曹军便精打细算起来,不会很大方,甚至感觉曹军对自己的态度越来越差了。几次争吵之后,更是伤了和气。两人关系闹僵,方佳扬言要将此事张扬出去,曹军气急败坏不再每月支付钱给她,方佳没有了经济来源,便以孩子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将曹军告上法庭,要求他从今年4月起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500元。法庭上,方佳向法院出具了司法鉴定书,证明曹军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曹军却辩称,自己之前已陆续支付方佳16万余元,这笔钱完全够她带孩子生活一段时间,所以不同意从4月开始支付抚养费。
(二)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军作为孩子的生父,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而抚养费数额应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以及被告实际给付能力以及当地一般生活水准等酌情确定。曹军认为之前已经支付过方佳生活费用,不能作为他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抗辩理由。最终,法院判决曹某应自2011年4月起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000元。借腹生子的消息传到了妻子耳中,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沉重难以收场,曹军看着妻子痛恨的眼神,悔不当初,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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