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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算重婚?哪些情况不属于重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05   点击数:12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都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登记结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特规定如下几种情况不属于重婚行为:

  1、有配偶者与他人偶尔通奸;

  2、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

  3、先有事实婚姻,后与他人有事实婚姻;

  4、有配偶者被拐卖后被迫再次成亲的。

  2017重婚罪怎么处罚?

  《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应承担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不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仅承担重婚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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