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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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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遗产房继承过户期限有限制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24 点击数:14
遗产房继承过户期限有限制吗?
没有。 房产继承人可自己掌握时间申请办理继承过户,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的规定的。
房产继承程序是怎样的?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取消了房产继承强制公证程序。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
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1)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2)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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