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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生父不管怎么办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17   点击数:37

  【咨询】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双方同居期间育有子女。男女双方分手解除同居关系时孩子怎么办?女方能否要求男方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解答】

  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于子女抚养产生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非婚生子女的父母都对其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由女方直接抚养的,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律师分析】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意见》第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该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资深婚姻律师沈辉认为,和夫妻关系不同,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而产生的,因此子女和父母的关系并不会因为子女是否是婚生而有所不同,父母对于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都要承担同样的抚养教育义务,这也体现了婚姻法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利益的原则。

  【分析】

  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生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因子女抚养权和生父发生纠纷要起诉的,需要提交证据证明生父和非婚生子女的父子关系;生父否认自己的身份,生母申请法院对生父和非婚生子女进行亲子鉴定的,需要由法院来决定是否准许。如果生父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的,法院不得准予进行亲子鉴定。资深婚姻律师沈辉提醒,当事人最好在诉讼前收集好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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