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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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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未婚先育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14 点击数:28
现在不像几十年前了,婚姻这等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当事人是无法自己决定的。现在都是提倡自由恋爱,父母已经不能够决定了,但很多其他事情就发生了,比如未婚先育等等情况。
一、未婚先育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未婚先育是指在没领取结婚证与准生证的情况下,将孩子生出来,这就违背了各地方的《计划生育管理条列》,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孩子出生后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不管是否为婚生子女,任何机构都无权拒绝给孩子落实户口等相关权益。小宝宝虽为未婚生育,但他(她)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毫无二致。他(她)对其生父母均有继承权。只要是生下来了,无论是计划内生育,还是超生,还是未婚生育,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公安部门都无条件上户,只要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就行了。
而且根据国家规定,医院对不能提供《生育证》(俗称:准生证)的妇女不得拒绝接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生育必须交纳社会抚养费,包括非婚生育,但未婚先孕和未婚先育是两个概念。法规没有说未婚先孕是违法行为,因此也没有对未婚先孕行为进行处罚,所以,女工未婚先孕不能成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目前并没有法律规定“未婚先孕”是违法的,不违法,用人单位就无权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法》第29条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中都明确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合同,即使合同期满,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些规定并非只保护已婚女职工。所以,即使是“未婚先孕”,该酒店也不能将女工辞退。温可人介绍说,在北京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这部草案规定,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处于怀孕、生育等特殊时期的女职工受到特殊保护。
二、未婚先育要罚款吗
会缴费的,但是不需要交纳太多的费用,是根据你的年收入来换算百分比交纳的,孩子的户口,是一定要上的,因为要上学都会有影响,别等到户口普查,同时你属于计划外生育,接受罚款是应该的,但是如果你家庭有困难可以和当地的街道计生办,阐述一下。我想你不是二胎,不会太多的,罚款的多少各地区都不一样,你可以把这个情况到计划生育部门咨询一下。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又根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