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21 点击数:10
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诉讼变更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有哪些内容?
(1)父母双方的身份信息;
(2)变更抚养权的内容;
(3)孩子抚养费的约定;
(4)探望权行使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5)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