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继承 > 涉外继承 > 正文

涉外继承的几种情况?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02   点击数:52

  涉外继承的几种情况?

  所谓涉外继承,就是指公民死亡宣告死亡时,依法将其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具有涉外因素的一种法律制度,这里所谓继承中的涉外因素,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几外因素(主体、客体、权利义务)中,至少有一个因素是与外国有联系的。涉外继承包括以下几种基本情况:

  一、被继承人是外国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是外国人,或在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外国人。

  三、遗产在外国。

  四、继承关系中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死亡或其生前立遗嘱的行为)发生在国外。

  以上几种情况,都是在继承法律关系中仅有一个因素与外国有联系,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涉外继承法律关系中至少要有一个涉外因素,但可以不止一个涉外因素。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