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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纠纷中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06   点击数:13

      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因为不是法律上的夫妻,所以是不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会按一般共有财产来分割。如果是以解除同居关系起诉到法院,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关于同居纠纷的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
  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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