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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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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爷爷奶奶是否有权探视孙子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01 点击数:33
爷爷奶奶是否有权探视孙子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在中国隔代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作为爷爷奶奶探望自己的孙子女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是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只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爷爷奶奶没有要求探视的权利。由此可以推断出同居关系解除后,爷爷奶奶也没有要求探视孙子女的权利。
虽然在实践中,不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人员认为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即使允许,应当赋予祖父母探视孙子女的权利。但是囿于我国法律的现实规定和避免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带来困扰,法院都不会支持这样的探视权利。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应当充分的协商,妥善解决相关事宜,以免给孩子生活和心理造成创伤。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你提出的“爷爷奶奶是否有权探视孙子”问题,很遗憾爷爷奶奶并没有自己孙子的探望权,这个只有父母才有的,要是爷爷奶奶相见的,可以通过自己的子女来进行实现,要是自己的子女探视权被阻碍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