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婚外情俨然已成为家庭稳定的"头号杀手"。婚外情是什么?严重的有同居、重婚,此二情形是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普通的则是我们常说的出轨,实务中有的法院认为这也是过错,会将其写进判决里,从而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婚外情不管是轻微的还是严重到重婚程度的,在法律上确有意义,当然这里法官有一个裁量权的空间。
一般来说,离婚案件当中出轨占了很大的比例,作为感情破裂的原因。我们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所以,婚外情如何取证最终会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和案件结果。实务中证明婚外情证据比较难以获得,且单独的证据很难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当事方应尽量多的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以便法官综合判断。
实务中常见的婚外情证据类型:
(1)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2)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提交通话记录,两个号码之间通话密集,也可作为一种间接证据。
(3)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注意不要侵犯个人隐私。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通常储存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
(5)电子邮件:建议有条件的可以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6)保证书等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保证不再与某某发生婚外情关系。
(7)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8)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
(9)酒店开房记录以及亲密出行的记录,如机票、火车票等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10)婚外生育子女的,孩子的出生记录及户籍资料。出生证上会记载父亲和母亲的名字,一般作为直接证据。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所以,在取证时,务必要注意手段的合法性。否则,轻者法官不会采纳,重者可能将自己陷入侵权纠纷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