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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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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涉外婚姻的效力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24 点击数:22
一、涉外婚姻效力如何
根据我国民法的婚姻法的一般性原则,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
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当事人对在国外登记注册的结婚证书在该国进行公证(该国的公证机关或有公证权的律师行),然后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首先由台湾地区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大陆一方将公证书副本带到上海公证员协会核证。
3、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然后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4、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
二、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
涉外离婚案件适用哪国的法律进行审理,是涉外离婚案件的前提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根据这一规定,涉外离婚案件适用哪国的法律,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适用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
1、我国公民和外国人或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我国申请离婚的;
2、双方均为外国公民,一方或双方常住中国的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二)、适用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如果一段涉外婚姻符合了婚姻缔结地的法律的话,那么我国法院一般就会认定该婚姻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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