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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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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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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暴,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沈辉律师 时间:2019-02-12 点击数:65
案情:
小芳曾是幼儿园的老师,其丈夫是某企业老板,结婚后小芳便成为了全职太太,在家里相夫教子。很多人都羡慕小芳不用上班,但是外人不知道的是,虽然小芳丈夫的经济条件不错,但是却有家暴的恶习,每次丈夫心情不好便对小芳拳打脚踢,曾经还导致小芳流产。现在小芳准备离婚,并要求赔偿。但是小芳担心丈夫继续对自己实施家暴,便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律师解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 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 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 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此外,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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