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被胁迫结婚怎么处理?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5-22 点击数:19
受胁迫的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愿而与行为人自己结为夫妻的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被胁迫结婚的例子,其中主要包括有:包办强迫婚姻、买卖婚姻和拐卖婚姻等。
那么被胁迫结婚应该怎么办呢?我们先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第十条指出: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所以在被胁迫结婚后,是可以要求撤销婚姻的,但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条件:
(一)要求撤销婚姻的必须是一方受胁迫,并且已经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
(二)必须是受胁迫方向人民法院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请求,另一方没有请求撤销婚姻的权利;
(三)必须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必须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之内提出;
(四)受胁迫一方应当提供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随着社会的发展受胁迫结婚的情况也越来越少,但是在偏远的农村被胁迫结婚的案例还是时有发生,不少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通常都会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这类情况,不要忍气吞声,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