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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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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婚后男子拒不同房 妻子起诉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8-14 点击数:24
林女士与王先生于2019年登记结婚。婚后,王先生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与林女士同房。林女士认为,王先生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婚前未如实告知。同年4月,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患有《婚姻法》中重大疾病人可以结婚吗?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无效。但是《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取消了将疾病作为禁止结婚情形的规定,改为可撤销的婚姻。所以患有《婚姻法》中重大疾病的人也是可以结婚的。
撤销婚姻的方式?
1.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经审查后确属应撤销情形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向婚姻登记管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经审查认为撤销婚姻理由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撤销该婚姻。
被撤销的婚姻自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