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冷静期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9-29 点击数:15
离婚冷静期,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死亡婚姻”的,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之下,设置一定期限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的一种制度。
离婚冷静期,在其他国家也有吗?
在国外,确实有不少国家规定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以保护人权著称的英美国家也对离婚做了类似的处理。
美国法律规定:需要经过6个月的等候期之后,离婚手续才会办理完成,夫妻关系才可以终止;
英国法律规定,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作出离婚声明后,须经过9个月的反省与考虑期后,如果离婚申请人和当事人都认为婚姻无法维持,则准许离婚。
而在日本,虽然婚姻法里没有设置“冷静期”,但是因为害怕女方在婚姻存续期内意外怀孕,生下前夫的孩子, 所以日本夫妻离婚的时候规定女方100天内不允许再婚,除非有医师证明才可以避开这条规定再婚。
离婚冷静期的具体规定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可以说离婚冷静期的实际期限是30+30天。
并非所有的离婚方式都适用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仅仅针对协议离婚,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上一篇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