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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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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临产时拒说孩子父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8-19 点击数:23
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的急诊室接收到一名即将临产的产妇,产妇不到20岁,体重有200多斤,血压很高,体内的孩子已经足月,但该女子一次产检也没做过的,连怀没怀孕产妇自己也不敢确定。当医生问及孩子父亲,产妇始终不肯回答。
如果孩子健康长大,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孩子需要承担赡养义务么?
我国《宪法》《婚姻法》都规定了子女赡养的父母的法定义务。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三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如果父亲没有以上三种情况,那么为人子女就应当尽到赡养父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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