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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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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循定案例】二婚夫妻,宁愿“净身出户”也要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1-10-26 点击数:21
【案情简介】
事实与理由:原被告系再婚,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被告性格暴躁,毫无家庭责任感。被告在生活上不但不体贴原告,还打骂原告,威胁原告家人,与异性有不正当关系,未尽夫妻忠诚义务。现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于是,原告提出离婚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民事调解书,准予两人离婚。
调解结果:
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自愿放弃分割,均归被告所有;
夫妻共同债务全部由被告负责偿还,原告补偿被告一万元。
【律师点评】
本案是较为常见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导致的离婚纠纷。办理离婚案件的重点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为了达成尽快离婚的目的,分割共同财产方面可以做一定的让步。
夫妻之间如果感情已经破裂,双方已经无法维持婚姻关系,在关系如此恶劣的情况下勉强维系有害无益,该离婚就尽早离婚。如果选择走诉讼程序,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