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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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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没有离婚与他人同居生子是重婚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9-29 点击数:0
【事例简介】
2012年底柯某某与劳某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共同养育两名子女,2017年夫妻二人一同到上海务工,在这期间,柯某某结识了萧某,二人一见如故。劳某发现之后强行将柯某某带回老家,柯某某自认为与丈夫分居就代表离婚,于是找到萧某与其同居,萧某不明真相,由于其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且同样法律意识薄弱,便与柯某某同居,随后两人育有一子。直至孩子需要上户口时,柯某某才想到要与劳某办理离婚证,劳某发现之后随即进行报警,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律师解析】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大家对于重婚罪缺乏相应的认识,但对于其违法的行为并不会因为你缺乏法律意识而不进行处罚。重婚罪如何认定?今天,循定律所成都婚姻继承沈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重婚罪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已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存在,即已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或者属于认定的事实婚姻。
2、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在这个事例中,由于柯某某未办理离婚登记,其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内,其自认为与丈夫分居就代表离婚是不会被支持的,所以柯某某仍旧是构成重婚罪的。而萧某并不知情柯某某未办理离婚登记,不属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故不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师叮嘱】
分居并不代表离婚,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解除婚姻,在另一段关系开始前需要办理好相关手续,不然得不偿失。同时也需要加强法律意识,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可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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